皮肤专科医院诊断为湿疹
2008-09-20
问题描述:(女 , 29岁)本人29岁女性,在当地皮肤病防治所检查确认患有湿疹。
医生回答(1)
李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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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医师
淮北市人民医院
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积极寻找可能的过敏源并尽量避免接触,例如某些食物、尘螨或化学物品。
饮食方面以清淡为主,避免辛辣、油腻和易致敏的食物,如海鲜、酒类等。
注意个人卫生,选择宽松透气的棉质衣物,避免毛织品和化纤材质可能引起的皮肤刺激。
尽量减少外界刺激,比如避免用手抓挠患处或使用碱性肥皂、热水烫洗。
局部治疗可考虑使用湿疹锌霜等外用药膏,但需遵医嘱正确使用。
保持皮肤湿润,可以使用医生推荐的保湿霜或润肤乳辅助治疗。
如果症状严重或反复发作,建议及时复诊,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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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