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妊娠期直肠癌还没有公认的标准治疗方案,需要长期持续性治疗。临床上采用的主要治疗方法包括手术、化疗等,且一般无需药物治疗。另外制定治疗方案时需参考孕周、肿瘤部位、分期、是否有并发症以及患者意愿等多方面因素。
一、手术治疗
1、孕早期诊断为妊娠期直肠癌,建议终止妊娠,后行专科治疗,以手术治疗为主。
2、孕中期,若有手术指征,可在严密监测母胎情况下,在孕20周后行手术治疗。
3、孕晚期28周后,母体若未发生严重并发症,胎肺未成熟及胎儿情况良好,可对症处理,延长孕周,但推迟的时间越短越好。原则是择期终止妊娠,及早分娩活婴,之后及早行结肠癌根治术。
4、若合并低位肠梗阻或肠穿孔发生时,患者死亡率极高,应立即急诊手术。
二、化学药物治疗
若妊娠合并Ⅳ期直肠癌,可行新辅助化疗,常用的化疗药物有氟尿嘧啶、亚叶酸、奥沙利铂等,另外分娩前3周应停止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