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骨折的治疗原则同其他骨折的治疗原则相同,均为复位、固定和康复治疗,在临床上主要采用手法复位,夹板或石膏固定。
一、药物治疗
止痛药:常用尼美舒利、酮洛芬、双氯芬酸等非甾体抗炎药缓解骨折疼痛。
二、手术治疗
1、闭合复位术:史密斯骨折多采用麻醉下闭合复位术,即在局部麻醉或臂从神经阻滞下进行手法复位术,目的是实现骨折的功能复位。复位后腕关节背伸位固定6周,可维持复位后骨折端端对位状态,防止再次移位,有助于骨折端愈合。
2、切开复位术:闭合复位后极不稳定、外固定不能维持复位者,需行切开复位术,接骨板或钢钉内固定。治疗目的为实现骨折的解剖复位,并进行有效的内固定,常用小型“t”字钢板螺丝钉做内固定,或用托状钢板做内固定。
三、其他治疗
康复治疗:史密斯骨折的患者应注意康复治疗,即在正规医师的指导下,在不影响固定的情况下尽快恢复患肢肌肉、肌腱、韧带等软组织的舒缩活动。早期合理的功能锻炼和康复治疗,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消除肿胀,减少肌肉萎缩,保持肌肉力量,防止骨质疏松、关节僵硬和促进骨折愈合,是恢复患肢功能的重要保证。复位固定2周后可进行腕关节背伸、横侧偏斜活动及前臂旋转活动等。在1个月后复查X线检查证实骨折愈合、去除外固定后,可充分进行腕关节屈伸、旋转等活动的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