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皮肤转移以治疗肺癌的原发灶为主,若发现较早且恶性程度较轻,可采用局部肺切除,若恶性程度较高,则需要长时间的放化疗。对于皮肤的病灶可以采用物理冷冻切除。
一、药物治疗
本病以放疗、化疗以及手术治疗为主,无一般针对性药物治疗。
二、手术治疗
对于肺癌皮肤转移的肿块,可以采取物理冷冻治疗,局部放疗可以缩小肿瘤,缓解压迫症状,可作为预期生存期较长者的治疗首选。若为肺癌早期,可仅做局部肺切除。若患者年龄较大、自身抵抗力差、有凝血功能障碍、心力衰竭等疾病,为手术治疗的禁忌症。
三、放射治疗
1、放疗可分为根治性放疗、姑息性放疗、辅助放疗、新辅助化放疗和预防性放疗等。根治性放疗用于病灶局限因解剖原因不便手术或其他原因不能手术者,若辅以化疗,可提高疗效。
2、姑息性放疗的目的在于抑制肿瘤的发展,延迟肿瘤扩散和缓解症状。对肺癌引起的顽固性咳嗽、咯血、肺不张、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有肯定疗效,也可缓解骨转移性疼痛和脑转移引起的症状。
3、辅助放疗适用于术前放疗、术后切缘阳性的病人,预防性全脑放疗适用于全身治疗有效的小细胞肺癌病人。
四、化学药物治疗
本病常用的化学药物有足叶乙苷、伊利替康、顺铂、卡铂,常使用的联合方案是足叶乙苷加顺铂或卡铂。其他化疗药物包括紫杉醇、多西他赛、托泊替康、伊利替康、多柔比星等。
五、其他治疗
靶向治疗:分子靶向治疗时以肿瘤细胞具有的特异性的分子为靶点,应用分子靶向药物特异性阻断该靶点的生物学功能,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甚至肿瘤消退的目的。代表药物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和单克隆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