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可分为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检查次数不同。
第一次产检,建议到当地产科门诊进行第一次产检,并在发现怀孕后建立围产期护理手册,一般在六周左右。如果没有问题,11~13周进行初步的胎儿畸形筛查,也就是第二次产检项目。如果第二次产检没有问题,第三次产检一般会在16周进行。这时候就要复查超声,16~28周后,每4周检查一次超声,22~26周做四维超声,28~32周常规血尿、胎儿系统超声、肝功能、肾功能、胆汁酸改善。2-34周需要对胎儿进行超声检查,同时需要做心电图检查。34周后需要胎心监护,36周后需要每周检查。从发现怀孕到整个孕期结束,至少要做11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