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方案
1.诊断明确后,应立即正规、足量治疗。
2.治疗药物首选青霉素。对青霉素过敏者,改用四环素或红霉素,孕妇和8岁以下患儿不用四环素。注意避免药物治疗的吉--赫反应。
瘢痕疙瘩
(1)早期梅毒(一期、二期及早期潜伏性梅毒):①苄星青霉素肌注,240万U/周,2--3周;②普鲁卡因青霉素肌注,80万U/d,10~15d;③青霉素过敏者:四环素或红霉素口服0.5g,4/d,共15d。
(2)晚期梅毒(二期复发、三期及晚期潜伏梅毒):①苄星青霉素肌注,240万U/周,3周;②普鲁卡因青霉素肌注,80万U/d,共20d;③青霉素过敏者:四环素或红霉素口服0.5g,4/d,共30d。
(3)心血管梅毒时,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后,再开始治疗(最好住院治疗;治疗前3d应口服强的松10mg,2/d,连续3d)。①水剂青霉素G肌注,首日10万U,1/d;次日10万U,2/d;第3d20万U,2/d;自第4天起以普鲁卡因青霉素肌注,80万U/d,15d为一疗程。两疗程间休息2周;②青霉素过敏者:四环素口服0.5g,4/d,共30d。
(4)神经梅毒可用①水剂青霉素G静滴,1200万U/d(每4h 200万U),共14d;②普鲁卡因青霉素肌注,120万U/d,并服丙磺舒0.5/次,4/d,10~14d。必要时再肌注苄星青霉素240万U/周,3周;③青霉素过敏者:四环素口服0.5g,4/d,30d。
(5)早期先天梅毒,脑脊液异常者,用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肌注,每天5万U/kg,共10d。脑脊液正常者,用苄星青霉素5万U/kg,一次肌注。晚期先天梅毒:普鲁卡因青霉素肌注,每日5万U/kg,共10d。(不超过成人总量)。青霉素过敏者可红霉素口服,每日7.5~12.5mg/kg,分4次服,共30d。
3.对密切接触者及家属进行检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