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妊娠合并甲亢的处理 (1)孕前:因甲亢对胎儿有一系列不良影响如确诊甲亢应待病情稳定1~3年后怀孕为妥用药(抗甲状腺药物或放射性碘)期间不应怀孕应采取避孕措施 (2)孕期处理 ①甲亢孕妇应在高危门诊检查与随访注意胎儿宫内生长速度积极控制妊高征 ②妊娠期可以耐受轻度甲亢故病情轻者一般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因抗甲状腺药物能透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但病情重者仍应继续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在妊娠中后期抗甲状腺药物剂量不宜过大一般以维持母血TT4水平不超过正常上限的1.4倍为度可有轻度甲亢>1.4倍正常上限时才用抗甲状腺药物抗甲状腺药物中丙硫氧嘧啶不但可阻断甲状腺激素合成且阻断T4在周围组织中转化成发挥效能的T3使血清T3水平迅速下降常用丙硫氧嘧啶150~300mg/d或甲巯咪唑(他巴唑)15~30mg/d甲亢控制后逐渐减量在预产期前2~3周不用药或使用控制甲亢的最小有效量丙硫氧嘧啶用量每天保持在200mg以下甲巯咪唑在20mg以下胎儿发生甲状腺肿的可能性极小对于在应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中是否加用甲状腺素的问题有争议因甲状腺素不易通过胎盘使用后反而加大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但联合应用能消除由于抗甲状腺药物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和预防胎儿由于抗甲状腺药物的影响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甲状腺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