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之前喜欢一个女孩子,她是住在我的
2015-03-29
问题描述:(女 , 26岁)老师:我之前喜欢一个女孩子,她是住在我的 老师:我之前喜欢一个女孩子,她是住在我的对面,也是我的同事,我喜欢往她房间去,而且还喜欢碰碰她,算是性骚扰吧,不久她就搬走了,也找了另外的男朋友,昨天我的签名上写了“I’mnogood~”而她看到了就回了,猪的长发飘飘会是神马样子呢~~哈哈,我是很生气,也一直没有回她,不知道怎么回,心理难受,该怎么办呢?
医生回答(1)
豆瑞克
私人心理咨询师
心理分析: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描述,对方的回复也许是开玩笑的,对方搬走的原因是什么?您是觉得对方搬走和您有关,是您造成的。觉得她的回复对您造成了伤害。
心理指导:
依据您的情况,建议您不要把这个回复当回事,如果觉得不适合可以删除这条回复。建议您注意同事间的交往原则,与她聊聊问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回复。希望可以帮到您。
2015-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