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您好、我是去年
2014-09-16
问题描述:(男 , 25岁)医生您好、我是去年六月份做的抛腹产、当时是在贵阳妇幼保健医院做的、因为情况比较特俗、孩子属于早产、也并没有留住、现在我又查出怀孕了、请问这个孩子能要吗?我非常想保住他、请问我需要做什么?注意什么???
医生回答(1)
王晓培
医师
河北省河间市博康医院
问题分析:
您好,女性怀孕以后不管是什么情况下,如果是采取的剖腹产结束分娩的话,都会在子宫上面留下一个瘢痕组织的,这个瘢痕对于再次怀孕子宫产生的张力承受力是差的。
意见建议:
一般有剖腹产史的人建议至少两年的时间并且在子宫切口愈合较好的情况下才可以要下一胎的,所以您现在是不可以要这个孩子的。 希望能够帮到您!
201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