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按药厂说明书用药,出了人命,医院到底有无责任?
2011-12-02
问题描述:(男 , 42岁)全部症状:病人(女、78岁)呼气有些吃力,双下肢有点水肿,但神情仍较正常、吃两碗饭、有答有笑、自慢走去医院。发病时间及原因:在今年农历八日十三曰那两天,在家自出现以上症状。治疗情况:去医院(住院部仅一个年轻医生在),经心电图、血检后讲:属老年心衰,具体何病无法确定、先用药观察治疗。吊冠心宁才5、6分钟人就欲呕吐、出大汗、发冷、呼气困难、脸青唇紫、昏迷…。急救不成人就死去。医院讲:无责任。我想知道,冠心宁药厂明确用5%葡萄糖滴、可医生却另用盐水滴(盐水对心脏病有加重负担作用)?这个药对体质过敏病人禁用。可该医生也不对病人做过敏性检查、直接吊冠心宁?用药不按说明书做,出了人命、真的没有一点责任吗?很想听到有良心道德的专家讲解一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