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如何,取决于用药时胎儿所处的发育阶段,以及药物的药效和剂量。某些药在妊娠早期,即受精后17天前服用,对胎儿的影响可以是“全有”或“全无”的;或者是杀死胚胎,或者完全没有影响。这段时期,胎儿对致畸药物有较高耐受力。但是在受精后的17~57天之间,胎儿对致畸因素的影响特别敏感。因为,此阶段正处于器官发育时期,这时药物进入胎儿体内可导致流产、明显的先天畸形,或者引起一些永久的、出生时不易察觉后来才被发现的缺陷,或影响不明显。器官发育完成后,药物不太可能引起明显的先天畸形,但可以影响胎儿以后的生长发育和器官、组织正常功能的形成。建议定期孕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