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录用标准: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
2010-08-24
问题描述:(男 , 23岁)人民警察录用标准: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我的大腿上有皮肤萎缩纹,有多条,条数比较多,请问这能过人民警察的体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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