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1981年,才出现Hangman骨折分类的标准。首先是Francis等按照骨折移位、成角和韧带的不稳定情况将Hangman骨折分为5个等级(表1)。移位的测量是在侧位片上C2、C3椎体后下缘分别画垂线、测量垂线距离;成角是C2、C3椎体后缘分别画线,测量两线交角的度数。Ⅰ级骨折被认为是稳定的,Ⅱ~Ⅳ级骨折是不稳定的,Ⅴ级骨折意味着移位超过C3椎体矢状直径的一半或成角畸形已造成至少一侧C2~3间隙大于正常颈椎间盘的高度。
等级
移位
成角(度)
Ⅰ
11
Ⅴ
椎间盘破裂
同年,Effendi等根据骨折的稳定程度将其分为三型:Ⅰ型是稳定的骨折,骨折线可以涉及椎弓的任何部位,C23椎体间结构是正常的;Ⅱ型骨折是不稳定的骨折,枢椎椎体显示屈曲或伸展的成角或明显的向前滑脱,C23椎体间结构已有损伤。Ⅲ型骨折是移位的骨折,枢椎椎体向前移位并有屈曲,C23小关节突关节发生脱位或交锁(图2)。
1985年,Levine和Edwards根据骨折的形态和稳定程度结合损伤机制将其52例创伤性枢椎滑脱的患者分为四型;Ⅰ型骨折有轻微的移位,韧带损伤轻微,是稳定的骨折,占28.8%;损伤机制是过伸加轴向载荷造成枢椎中弓在伸展位上断裂。Ⅱ型骨折有超过2mm的前移和显著的成角,是不稳定骨折,占55.8%;损伤机制是过伸和轴向载荷引起中弓近乎垂直的骨折,随后突然的屈曲导致椎间盘的后部纤维伸展和椎体的前移和成角,C23椎间盘可因这种损伤机制中涉及的突然屈曲成分而断裂。ⅡA型骨折是Ⅱ型骨折的一种变型,C23间显示严重的成角和轻度的前移,骨折线通常不是垂直,而是从后上到前下斜形通过枢椎椎弓,占5.8%。损伤机制是屈曲占主要成分并伴有牵引成分的暴力。Ⅲ型骨折是双侧弓根骨折伴后侧小关节突的损伤,通常伴有中弓骨折的严重移位和成角,及一侧或两侧的小关节突脱位,占9.6%。损伤机制是屈曲暴力加轴向压缩(图3)。
尽管从解剖角度看创伤性枢椎前滑脱是十分危险的损伤,但神经损害的发生率相对较低,甚至有时令人难以置信。如Levine的52例中仅有4例伴颈脊髓损伤,而不相关的神经损伤如闭合性颅脑伤有11例。Brashear的29例此类骨折患者,初期症状1例左上肢瘫痪,6小时后恢复;1例全身暂时性麻木;1例脊髓中央管综合征;5周后仅残留左上肢无力;另有1例四肢瘫,25天后全身完全恢复。也有神经损害发生率相对较高的报道,Tan报道的一组31例患者中20例无症状,7例不完全四肢瘫(3例中央管综合征),2例不完全的截瘫,2例Brown-Sequard综合征;2例完全的膀胱功能障碍。Marar的15例中11例并发不同程度的神经损害,其中6例24小时后即告恢复,5例时间稍长,但在3天~3个月内也全获得恢复。此类损伤的神经损害发生率和损害程度较低可能是由于前方骨折块向前移位产生中弓缺损并造成实际上椎管的扩大,脊髓也随之前移,而免受了寰椎后弓的压迫。但当骨折线涉及枢椎椎体时,枢椎椎体后下方骨质仍留在原位,则出现了脊髓受压的危险。
最常见的主诉是颈部疼痛和僵硬,其次是麻木和无力,外伤史是明确的,常是车祸或坠落。另一临床特点是合并有头和颌面部的损伤,位于前额或下颏,多为皮肤挫伤。有时可有其他椎体和长有骨的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