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资料显示,同年龄组妊娠与非妊娠的子宫颈癌患者之预后相仿。妊娠合并子宫颈癌如能得到及时诊断和适当的治疗,其预后并不受妊娠的影响。
1.子宫颈原位癌的处理对于确诊为早期妊娠合并子宫颈原位癌者,可行全子宫切除术或次广泛子宫切除术,保留一侧卵巢。如孕妇年轻,要求生育,可允妊娠继续而做密切随访,足月时行剖宫产,于产后6~8 周再做子宫切除。如孕妇的一般情况较差,不宜做手术时,可先吸宫终止妊娠,在妊娠终止后6~8 周再做腔内放射治疗。
2.子宫颈浸润癌的处理妊娠合并子宫颈浸润癌的处理与一般非妊娠期子宫颈癌相同,主要是根治性子宫切除术加双侧盆腔淋巴结清扫术,肿瘤化疗或辅助性化疗,或腔内放疗加体外放疗,或多种措施的联合。处理方案的选择取决于:①子宫颈癌获确诊时的临床期别,早期子宫颈癌多采用手术治疗,中、晚期者选择放射治疗;②子宫颈癌获确诊时的妊娠阶段,孕早期多采用牺牲胎儿保全母体为主的治疗措施,孕中期采用保胎后做肿瘤的治疗的方案;③对胎儿的殷求性,对珍贵儿者可考虑保胎。
3.分娩方式的选择 对于妊娠合并子宫颈癌分娩方式的选择,尚存争议。有些学者认为对于瘤体不大的Ⅰa、Ⅱa 和早期Ⅱb 子宫颈癌孕妇,可选阴道产。至于阴道产是否会促成癌细胞的扩散,至今未有定论,不过并无证据显示阴道产会影响妊娠合并子宫颈癌患者的生存率。但阴道分娩时胎儿通过宫颈可能加速癌肿扩散及可能引起的出血和感染,故多数学者主张采用剖宫产分娩方式。已有报道子宫颈癌患者阴道产后于会阴侧切部位发生癌细胞的种植,因此对这一类做过会阴侧切的产妇应做密切的随访,一旦发现切开部位有结节形成,应立即做切除活检,以免将肿瘤误为脓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