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抢救 对于存在呼吸、心搏骤停、休克、惊厥的患儿应首先现场进行抢救,保持良好的氧供和循环,严密监护并维持生命体征稳定,纠正内环境紊乱。对存在呼吸衰竭者应及早给予呼吸支持。血压不稳者给予多巴胺5~10μg/(kg?min)静脉维持。 2.清除毒物 (1)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其目的为防止已与体表、体腔接触,但尚未进入体内的毒物,以最大限度降低毒物进入体内的量和减轻病情。治疗时应尽可能早,并根据进入途径不同,采取相应的脱毒方法。有毒气体(氯气、一氧化碳等)中毒者应首先脱离中毒环境,加强通风,积极吸氧,以排除呼吸道内残留毒气。食入水溶性毒物者可用胃肠道脱毒方法,包括催吐、洗胃、导泻和胃肠内吸附毒物。洗胃一般于食入毒物后4~6h内进行,操作时动作要轻巧迅速,危重病人取平卧位,头偏向一侧,胃内容物要尽量抽净,反复灌洗,直至洗出胃液清晰为止。洗胃液可根据毒物种类选取。洗胃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和呕吐情况,防止胃内容物反流入肺内引起窒息。洗胃后可随即给患者50%硫酸镁0.5ml/kg导泻,加速毒物从肠道排出,或胃内注入活性炭0.5~1g/kg吸附毒物。对强酸、强碱中毒或惊厥者不宜用洗胃、催吐及导泻法,以免发生消化道穿孔或窒息。近来国外文献报道胃肠道脱毒并不能显著改变患者的症状、病程和预后。许多学者不主张采用催吐法治疗小儿急性中毒。但也有人认为食入毒物1h内洗胃才有效。如遇皮肤接触毒物者(如有机磷农药中毒)应立即脱去全部衣裤,以微温清水冲洗全身,并注意五官、毛发、指甲部位的清洗,一般洗5~15min。对体表不溶于水的毒物,可用适当溶剂,例如用10%酒精或植物油冲洗酚类毒物,也可用适当的解毒剂加入水中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