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宫颈复发癌的治疗原则
(1)宫颈复发癌的治疗极为困难,其原因主要有:
①术后或放疗后由于解剖变异、组织粘连、纤维化或已致的放射损伤等,不仅给再治疗增加难度,且易发生更严重的并发症。
②根治性放疗后复发(或未控)的再放疗,无论腔内还是体外照射,盆腔组织对放疗的耐受量明显降低,合理适中的放射剂量难以掌握,因此大多皆为姑息性治疗。
③评估既往所致的放射损伤、周围正常组织的耐受程度及预测放射敏感性等,目前尚无有效办法。
④手术瘢痕、放疗纤维化及机体免疫功能低下,影响瘤床的化疗药物浓度、机体对化疗的耐受程度及化疗效果。
复发癌的治疗有上述特殊性及复杂性,因此,高度个别对待及综合治疗是十分重要的,应根据复发部位和时间、肿瘤范围及程度、初治方法、首次放疗剂量及全身状况等因素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案。尽管如此,复发转移癌的治疗仍是临床面临的一大难题。
(2)综合国内外治疗经验原则为:
①凡术后盆腔复发者首选放射治疗,若有手术切除可能时可行剖腹探查。
②放疗后中心性复发者以手术治疗为主,不宜手术者可考虑是否再放疗。
③放疗后盆腔复发宜行以化疗为主、辅以姑息性放疗的综合治疗,然而再次放疗时须格外谨慎。
④远处转移多需综合治疗,可采取相应部位的放疗、手术或以化疗为主的综合治疗。Russel等(1987)提出复发癌治疗前强调对既往治疗史、现病史作详细询问,评估以前所致的损伤及了解肿瘤与周围器官的关系,因此需全面检查,除有关的辅助检查外,还应作钡灌肠、全消化道造影、膀胱镜、乙状结肠镜等,重视这些检查的结果,以考虑再治疗方案的可行性。
2.治疗方法 下面按不同的复发部位介绍其相应的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