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婴幼儿型青光眼原则上一旦诊断应尽早手术治疗。抗青光眼药物在婴幼儿的安全性难以评价,且如有不良反应患儿通常也不会自诉。因此,仅用作短期的过渡治疗,或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患儿。
1.药物治疗由于儿童身体状况及婴幼儿青光眼的特殊性,其药物治疗不仅要考虑降眼压的效果,而且要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以及各种青光眼药物的特性来选择。此外,还要将婴幼儿青光眼的表现及药物治疗的要求、注意事项告诉患儿家长,并取得其配合。药物治疗的原则是选择低浓度和全身影响小的制剂,如0.25%噻吗洛尔,0.25%的倍他洛尔,1%毛果芸香碱,1%布林佐胺等滴眼液,口服乙酰唑胺为5~10mg/kg体重,3~4次/d。滴药时要避免患儿哭闹,将药液挤出眼外,影响疗效;同时要压迫泪囊区,防止药液经鼻泪道和鼻腔的黏膜吸收而产生全身的不良反应。对于手术未能完全控制眼压者,或有其他病残,预期寿命短或全身麻醉有危险而不适于手术的患儿,需要较长期药物治疗,尤其要注意全身的药物不良反应,必要时应与儿科医生共同处理。
2.手术治疗原发性婴幼儿型青光眼的早期诊断及早期手术治疗是争取较好预后的关键。对3岁以下患儿可选用外路小梁切开术(trabeculotomyabexterno)或虹膜角膜角切开术(goniotomy),3岁以上及所有伴角膜混浊影响虹膜角膜角检查的病例均适于外路小梁切开术。特点是术后不需滤过泡引流,其房水循环仍为生理性的外流途径。从手术效果来看,首次手术成功率高,患儿在1~24个月龄,尤其1~12个月龄时手术成功率高,术后畏光、流泪、睑痉挛症状多数很快解除。外路小梁切开术和房角切开术可多次施行,如失败则选择小梁切除术等其他滤过性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