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性脊髓损伤一般不影响脊柱稳定性,对搬运无特殊要求 2.优先处理合并伤,积极抗休克治疗。 3.早期全身大剂量应用广谱抗生素TAT,预防感染。4.伤后早期实行清创术 应争取伤后6~8h内进行。原则是沿伤道消除坏死组织和可见异物、游离骨片。胸壁上伤口清创仅限于软组织内,不进入胸腔。5.椎板切除术的适应证 (1)椎管内异物、骨片压迫脊髓或存在易引起感染因子(如子弹进入椎管前先穿透肠管)。(2)椎管内有血肿压迫脊髓。(3)脑脊液漏严重。(4)?不完全损伤者在观察过程中症状恶化,奎肯试验提示椎管内有梗阻。一般应另作切口。手术目的是椎管内清创去除椎管内异物、骨片、血块如硬膜未破损,一般健康搜索不应切开,以免污染脊髓组织;已破损者应扩大切开,探查脊髓,清除异物?,碎烂的脊髓可轻轻吸除。清除后,缝合修补硬膜。6.继发于低速弹火器伤的脊柱不稳定是很少见的,发生不稳定的原因多数是医源性原因引起的,常常是由于不正确或者过分追求减压效果的多个椎板切除减压导致因此在椎板切除术前应对此有足够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