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工二尖瓣置换术时”,在体外循环预充液中使用抑肽酶时,忽
2007-07-08
问题描述:(女 , 35岁)在“人工二尖瓣置换术时”,在体外循环预充液中使用抑肽酶时,忽视2004年11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第7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发布的“警惕抑肽酶注射剂的过敏反应”的告知。违反《注射用抑肽酶说明书》要求,临用前未做“过敏反应试验”。同时违反在使用抑肽酶时ACT监测>750秒的规定,在体外循环9次ACT(出凝血时间)监测中没有一次达到750秒。请问:医方违反了那些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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