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您好!
7/4我到医院检查发现怀孕了,在这
2007-07-04
问题描述:(女 , 28岁)大夫您好!7/4我到医院检查发现怀孕了,在这之前6/3我服用过毓婷,经推断受孕时间可能是在吃毓婷之前一周,也有可能服用毓婷失败后受孕.请问大夫我的孩子还能要吗?非常感谢!
医生回答(1)
房素萍
主任医师
上海计生所医院
你好!性激素类避孕药是否致畸与用药量的多少有关,使用正常剂量无明显的致畸作用,停药后影响更小。故主张在停药后再怀孕,尤其是服用长效口服避孕药,在停药半年后怀孕比较安全。如果偶尔一次采取事后服用紧急避孕药(如"安婷"),在服药后的下一次月经来潮后也可怀孕。如果在服药期间怀孕,特别在怀孕后仍继续用药的话,正值胚胎器官的形成期,药物的影响可能较大,一般主张终止怀孕。你的情况建议先定期产检,观察胎儿发育状况,现在还不好判断.与你的产科医生进一步沟通,不要自己随便下决定.
2007-07-04